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,降低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在生产、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,改善环境质量,促进低毒、低挥发性产品的生产和使用,2007年,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编制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:HJ/T371-2007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》。